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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雕塑专业
以培养雕塑创作、城市雕塑与景观设计为主要目标和相关专业的设计、教学、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通过艺术理论教学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艺术修养和艺术造诣,造就具有独立思想和创新精神的专业人才。通过艺术实践教学,掌握各类雕塑艺术创作规律,熟悉雕塑材料的特性及制作工艺,具备雕塑创作和公共艺术景观设计方面的能力。
主要课程有素描、色彩、构成基础、装饰基础、雕塑基础、金属工艺基础、陶塑艺术、中国传统雕塑研究、西方雕塑研究、硬质材料雕塑创作、彩塑、装饰雕塑创作、景观艺术设计、二维软件应用、三维软件应用和专业外语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级市政规划局、园林局、装饰公司、动画公司、杂志社、科研、企事业等单位从事雕塑设计、景观设计、动画造型设计以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应用、教学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学籍。
3.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4.我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010-64288364或64288375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64288183 艺术设计学院64288286
造型艺术系 64288016 商学院 64288247
监督电话:010-6428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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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址:http://www.bift.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bift.edu.cn/
郑重声明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利益,维护我校的声誉,打击招生诈骗活动,我校特向社会郑重声明:
1.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从事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和与招生相关的一切活动;
2.我校没有与任何单位进行联合招生;
3.我校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举办和参加与专业考试有关的各类辅导班、补习班、培训班等;
4.我校所有招生录取工作均通过各省级招办进行。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警惕诈骗活动,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招生诈骗行为,要及时举报,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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