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音乐表演专业三试
【报考费用】
120元/人
【三试时间】
3月13日(具体时间以三试准考证公布为准)
【考试内容】
科目 | 考试方式及内容 |
声乐 | 考生在三试报名时填报三首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考试现场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两首作为应考曲目;现场测试音域 |
钢琴 | 考生在三试报名时填报三首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考试现场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两首作为应考曲目;五升、五降内音阶、琶音、和弦(由主考教师点抽) |
器乐 | 考生在三试报名时填报三首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考试现场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两首作为应考曲目;抽签视奏5-10行乐谱、视奏乐曲或练习曲片段 |
【音乐表演成绩计算及合格证发放】
按照声乐或钢琴或器乐100分、视唱20分、练耳20分、乐理20分计算总分。合格名单分声乐、钢琴、器乐方向按照招生计划的1:2划定,其中器乐方向根据器乐种类分别划定合格名单。
注:音乐表演的三试成绩不能用于兼报的音乐学考试成绩。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候考,则视为弃考,并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
2.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3.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
4.初、复试时,声乐科目考生一律自带CD伴奏光碟,音乐表演三试声乐科目可自带钢琴伴奏或CD伴奏光碟;器乐科目考生可自带伴奏员或CD伴奏光碟,考点不提供钢琴伴奏。考生须仔细检查光碟质量,由于光碟本身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复试和音乐表演三试的曲目在网上报名时填报,请考生认真考虑,仔细填写,曲目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四、高考录取原则
在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各专业文化成绩、外语成绩要求及录取原则如下:
专业 | 文化要求 | 外语要求 (原始分150分) | 录取原则 |
音乐学(师范) | 生源省份音乐专业文化控制线上20分 | 70分 | 在一志愿考生中,依据报考志愿顺序,分省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分文理,无专业级差。 招生计划5人以上省份的校考专业成绩前3名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当地音乐专业文化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70分,我校将予以录取。 |
音乐学(理论) | 生源省份音乐专业文化控制线上70分 | 70分 | 在一志愿考生中,分省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分文理。 |
音乐表演 | 生源省份音乐专业文化控制线 | 50分 | 在一志愿考生中,分类按全国生源的专业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
注:我校在江西省以“省属本科高校音乐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为“生源省份音乐专业文化控制线”。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