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表演:认定四川省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服装表演:认定四川省时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技术
认定四川省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7.录音艺术
认定四川省音乐理论、作曲类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8.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
认定四川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认定四川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查询。
六、填报志愿
四川省2014年艺术考生志愿按本科、高职(专科)层次一次性填报。仍实行看分填报志愿。
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须按《招生考试报》2014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中公布的艺术类提前本科、本科(含省属院校本科免费师范生等)、专科(含省属院校专科免费师范生等)批次填报省内外院校及专业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符合四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除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批次普通高等学校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艺术专业成绩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专业成绩只达到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
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办法由四川省考试院另文通知。
考生纸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普通高校2014年招生的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的招生规定统一办理。按照艺术类专业的相关要求,对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的色觉应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根据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在专业考试期间,音乐类专业考点可对考生进行声带检查。负责检查的医生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性意见。体检受限考生的名单,音乐类考务办公室在4月19日前送达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对不能确定体检结论的考生,应进行复查,并于5月30日前将复查结果送达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我院所有专业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我院所有专业招生实行文理兼收,其中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科、理科。
我院录取新生本科、专科文化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由四川省招考委按专业类别,其中艺术类不分文理科,只按层次划定。
普通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其中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文化与专业成绩相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技术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录取时的照顾加分政策按《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录取新生办法》执行。
考生已被我院录取的不得退档,其他院校也不得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其他信息请查阅我院2014年《招生章程》。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四川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纪舞弊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四)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规定时间(音乐类、表演编导类在2014年3月17-19日17:00、美术类在2014年1月15-17日17:00、)内,凭《报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各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六)本简章供四川省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四川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四川省外考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4年(省外)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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