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广东将取消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审核、审批等事项,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审核等将继续保留。
取消:本科专业设置审核、审批
记者从省教育厅行政审批事项表中了解到,多项以往需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最受关注的是,取消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审核、审批,只保留高等学校高职专业(特殊专业)审批。后者由省教育厅在教育部专业网站进行形式审核,由教育部进行备案、审批并公布。
关于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省教育厅建议取消该事项,名称调整为“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撤销、合并、调整审批”。省教育厅还表示,“今后,省不再新设省属中职学校,只保留撤并及调整的审批。各省直单位须设立中职学校的,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纳入当地统一管理。”
保留:高校招生计划审核
也有颇受关注的审核权限被保留,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审核(普通本专科)。省教育厅解释,地方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级政府确定上报,终审权在教育部,因此该项应保留。根据规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是高等学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并会同省有关部门一并审核上报年度高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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