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并首次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被以上两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移户口,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但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海南启动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是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承担,面向全国832个贫困县(含我省五指山市、临高县、琼中自治县、保亭自治县、白沙自治县等5个国家级贫困市县)(简称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定向招生。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本省的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等招生高校承担,实施招收本省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简称为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地方农村计划考生需有农业户籍
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贫困地区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1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本人具有海南省贫困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在海南省贫困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报考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考生,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户籍连续满3年(201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且户籍性质为农业,本人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