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学院代码:10003。
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 240 名。
3.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
选报设计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 11 个专业方向中选报 1-3 个专业方向,同时
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选报美术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 5 个专业方向中选报 1-3 个专业方向,同时
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4. 从 2015 年起“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改用“艺术史论”专业名称,同时取消专
业校考,考生无需在清华本科招生网上报名。
5. 摄影专业按照美术学类招生,入学后在信息艺术设计系培养。
报考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试卷规格 考试用具 备 注
色彩(命题创作) 3 小时 水粉或水彩
设计学类 素描(命题创作) 3 小时
速写(命题创作) 1 小时
八开
黑色铅笔或炭笔
美术学类
色彩(人物写生) 3 小时
四开
水粉或水彩
专业考试期间食
宿和交通费用自
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
画板等)考生自
备,考试纸张由
我院统一提供。5
2.考试要旨:
素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
艺术表现能力。
速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表达能力。
3. 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教育
部有关规定,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当年
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 为了保证评阅公平公正,专业考试结束后,各考区招生组将所有试卷全部带回,评判前所有
试卷密封、考区打乱,分专业、分科目进行多轮评判。考生成绩与考区、考区人数及入围比
例均无关。评阅过程中学校及学院纪检部门将对评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 3 名,给予 5 分加分(可累计),并
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6. 4 月 10 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可自行网上打印《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7. 对于专业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周内提出成绩复议申请,填写《成绩复议申
请表》,学院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成绩复查。
五、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1. 报考设计学类或美术学类的考生,需获得我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
格方可填报我校志愿,填报专业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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