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录取模式
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实行统考和校考并行的招生录取模式。
1.统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联)考,以省级统(联)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校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区、市)省级统考范围,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
3.本简章仅适用于校考招录模式指定省份的考生。
请广大考生结合自身报考专业,认真查阅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方向)“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的相关内容,确认自己属于校考指定省份的考生,再详细阅读本简章,按有关要求和办法进行报考。
二、各专业相关内容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1.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 | 校考指定省份 | 备注 |
美术学 | 北京、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云南、甘肃、新疆 |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
绘画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 |
专业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美术学 | 45 | 20 | 15000元/生.年 |
绘画 | 66 | 30 | |
视觉传达设计 | 66 | 30 | 12000元/生.年 |
环境设计 | 66 | 25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6 | 20 | |
数字媒体艺术 | 46 | 20 | |
注意事项: = 1 \* GB3 ①考生每次报名考试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志愿,如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考试,以多次考试中取得的最高分数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并以该最终成绩及其对应的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我校合格生源确定规则发放合格证。 = 2 \* GB3 ②绘画专业含国画、油画和水彩方向;环境设计专业含环境设计和展示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含服装设计和配饰设计方向。以上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划分专业方向。美术学专业在入学后的第三学年依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分为版画和水彩两个专业方向。 = 3 \* GB3 ③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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