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初试: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
复试:(1)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2)基本乐科。
7.音乐表演(流行演唱):
初试:流行演唱;
复试:(1)流行演唱(2)基本乐科。
8.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初试:器乐演奏(传统器乐);
复试:(1)器乐演奏(传统器乐)(2)基本乐科。
9.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
初试:流行器乐演奏(指定器乐);
复试:(1)流行器乐演奏(指定器乐)(2)基本乐科。
10.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
初试:⑴器乐(不限乐种);(2)呈交原创作品;
复试:⑴笔试(和声、旋律写作)+面试;(2)基本乐科。
三、录取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考生须获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否则校考无效;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㈡录取办法:
1.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和美术类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四、专业介绍
1.师范学院(点击进入)
金钟音乐学院(点击进入)由深圳大学与中国音乐家协会、深圳广电集团合作建设,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徐沛东主席任名誉院长,著名音乐人付林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借助唯一常设的国家级音乐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的品牌效应,建成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市场运作于一体的特色音乐学院。由深圳大学负责招生、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国音协负责充实、增强专业师资,开设“名家课程”,整合行业高端资源;深圳广电集团负责提供特殊教学资源和推广运营。
2.艺术设计学院(点击进入)
特别说明:
1.艺术设计学院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名称为“艺术设计学院”,在外省招生名称为“艺术设计学”,设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2.艺术设计学院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仅在广东省2A批次招生,招生科类为普通类理工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没有加试要求。
五、有关说明
1.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仅在广东省招生,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
2.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计划独立排名,广东省深圳市内和市外分开排名。
3.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4年3月下旬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szu.edu.cn)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4月下旬以挂号信函形式寄发给考生本人;
4.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及报考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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