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2014年不在各省(区)单设艺术专业考点,各省招生录取认可本省(区)招生考试院的统考成绩。
四、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在各地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所有招生层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择优录取,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3、志愿优先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4、分数优先原则:在文考、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5、男女生比例: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6、外语语种要求: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7、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院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8、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及我院招生简章。
六、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学院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中国联通奖学金、菲尼克斯奖学金、飞舸模具奖学金、满庭芳奖学金等。
七、其他
学院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害,学院不承担责任。
八、招生计划
2014年拟报招生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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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 招生代码 | 层次 | 招生数 | 小计 | 招生地区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本科 | 180人 | 450人 | 面向四川、山东、内蒙古、新疆、河南、广西、河北、山西等省(自治区)招生 |
环境设计 | 130503 | 本科 | 135人 | ||
产品设计 | 130504 | 本科 | 135人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670112 | 专科 | 135人 | 135人 |
(备注:招生执行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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