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有稿能播,无稿能说,提笔能写,前期能拍,后期能编,全面发展。
本专业培养学生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基本知识与能力,能在各级各类电视台、电台、文艺团体、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播音、主持、采访、编辑、宣传、文化活动策划等工作的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
普通话语音学与播音发声学、主持人学、语言表达、主持人思维训练、新闻采访与写作、镜头前表达、话筒前表达、电视节目制作与剪辑等。
三、学制与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其考试科目如下:
1、初试:①自我介绍;②自备作品朗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以内。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
2、复试:上镜录像①新闻故事讲述(自备);②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以内);③镜头前表达(考官提问)。以上3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300分。
复试加试特长展示,复试时可提交自备5寸以上个人生活照1张、艺术照1张。
报名须知
1、符合当地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资格和条件;
2、举行专业测试省级联考的省市的考生必须达到联考合格线;
3、报名所需相关材料:
3、①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
3、②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
3、③其它要求请考生自行参照当地艺术考试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4、报名及考试费用:
4、①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三个专业,并参加三个专业的专业考试。
②专业考试报考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初试150元,复试1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200元
专业合格证发放办法
我校根据考生生源状况及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情况,按照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原则上按小于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划定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线。届时考生可通过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直接在网上打印《西南石油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单独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
录取原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授课语种为英语。
2、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本人德、智、体情况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统考和校考。四川省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招生所在省举办的艺术专业测试且须合格。
4、我校不在四川省组织校考。四川省考生在达到四川省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和专业测试统考合格线的基础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按照四川省艺术专业统考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非四川省籍考生,在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我校艺术专业测试合格线的基础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表演专业按照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西南石油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拟招生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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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四川 | 河北 | 湖北 | 山东 | 学费标准(元/生·年) | 住宿费标准(元/生·年)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名 | 20名 | 24名 | 23名 | 9600 | 1000 |
表演 | | 7名 | 8名 | 10名 | 12000 | |
广播电视编导 | 10名 | 14名 | 16名 | 18名 | 12000 |
注1:实际招生计划以当地招办公布为准
注2:学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2009年最新文件精神执行,若无变化将参照此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3032224,83032001
艺术专业考试咨询电话:028-83037863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sw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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