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三门,满分750分,其中素描满分300分、色彩满分300分、速写150分。
2.考试范围及要求:
(1)素描:人像默写(含速写)4K纸张,考试时间三个小时
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色彩:静物默写8K纸张,考试时间两个半小时
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3.专业考试要求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
(二)音乐学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要求:
(1)面试内容:听音模唱、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专业方向只考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一项,音乐教育方向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两项均考),演唱或演奏作品二首,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2)笔试内容:基本乐理(考试第二天上午8:30-9:30)
(3)分值分布:听音模唱15%、声乐或器乐70%,基本乐理15%,满分750分。
2. 音乐学专业笔试考试要求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第二天的上午8:30-9:30,具体以准考证打印或考点公布为准;面试时间不固定,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随到随考。
五、2013年各省各专业录取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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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批次 | 科类 | 录取人数 | 文化平均分 | 专业平均分 | 综合平均分 | |||
安徽 | 校考艺术本科一批 | 美术 | 28 | 388 | 622 | 505 | |||
河南 | 艺术专业本科A段 | 美术 | 21 | 406 | 572 | 489 | |||
湖北 | 艺术本科(一) | 美术 | 10 | 356 | 591 | 473 | |||
湖南 | 艺术类本科 | 美术 | 15 | 420 | 625 | 523 | |||
江苏 | 艺术公办3小批 | 美术 | 17 | 232 | 355 | 293 | |||
江西 | 提前本科 | 美术 | 10 | 373 | 605 | 489 | |||
四川 | 体艺本科 | 美术 | 5 | 399 | 617 | 508 | |||
安徽 | 校考艺术本科一批 | 音乐 | 12 | 371 | 636 | 503 | |||
湖南 | 艺术类本科 | 音乐 | 12 | 423 | 612 | 518 | |||
江苏 | 艺术公办3小批 | 音乐 | 11 | 233 | 347 | 290 | |||
山东 | 艺术类本科 | 音乐 | 5 | 378 | 584 | 481 | |||
湖北 | 艺术本科(一) | 音乐 | 2014年第一年招生 | ||||||
| | 备注:江苏省满分440,其他省满分75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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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绩查询、录取批次及录取办法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1.艺术类(美术类)、音乐学专业录取方式:
报考我校的外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50% + 文化成绩×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750×440×50% +文化成绩×50%
七、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即美术类专业7000元/年,音乐学9000元/年。
(四)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现行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咨询电话:0574—87600233 传真:0574—87609301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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