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内容:①文学基本知识、②影视艺术常识、③写作能力测试(根据给定3-5个词语或成语,编写600字左右的故事)、④文化现象评论(针对各类社会文化现象,根据所提供的相关文字素材作书面评论);总分200分
(三)、音乐类考试科目:视唱,声乐、器乐及舞蹈(三选一)
音乐类专业成绩分为视唱100分,声乐、器乐及舞蹈(三选一)100分,总分200分
(四)、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2014年) | 考试时间(2014年) |
广西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1月21-22 | 1月23 |
福建 | 福建师范大学 | 2月7-8 | 2月10 |
浙江 | 浙江理工大学 | 1月17-18 | 1月20 |
黑龙江 | 东方学院 | 1月12-13 | 1月14 |
江苏 | 晓庄学院 | 2月8-9 | 2月10 |
陕西 | 西安美术学院 | 1月19-20 | 1月21 |
河南 | 中原工学院 | 1月17-18 | 1月19 |
甘肃 |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 | 1月19-20 | 1月22 |
宁夏 | |||
江西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2月20-21 | 2月22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2月19-20 | 2月22 |
湖南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 | 2月10-11(音乐) 2月9-10(广编) | 2月12(音乐) 2月12(广编) |
山东 | 青岛海洋大学学术交流中心 | 2月15-16 | 2月18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1月24-25 2月19-20 | 1月26(广编) 2月22(美术) |
(五)、合格证发放:原则上按1:4发放合格证。
(六)、专业考试结果: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于4月1日开始接受查分,(网址www.hsu.edu.cn)。
六、文化考试: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排序原则:凡持有我校艺术类(含美术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注:(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
八、安徽省内艺术类(除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招生执行《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认可安徽统考成绩,安徽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九、 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
邮编:245041 联系电话:0559-2546568 网址:http://www.h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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