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舞蹈表演II
1、考试科目:1、形体气质25分;2、专项身体素质15分;3、专项技术60分(任选健美操专项或体育舞蹈专项)。
2、考试时间:2014年3月1日开始,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北侧体育馆。
五、文化课考试
均须参加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一)工艺美术
文化成绩达线,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二)摄影
文化成绩达线,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I
文化成绩达线,专业成绩合格,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总分*40%+专业成绩*60%。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II
1、身体条件符合报名要求(学校正式录取时,将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所载信息为唯一依据,确认考生身体条件是否符合报名要求)。
2、文化成绩达线,专业成绩合格。
上述1、2两项同时满足后,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总分*30%+专业成绩*70%。
(五)舞蹈表演I
文化成绩达线,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六)舞蹈表演II
文化成绩达线,专业成绩合格,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总分*30%+专业成绩*70%
七、学费
播音与主持艺术II(培养侧重空乘与礼仪):12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7000元/生·学年。
七、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核发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艺术学学士学位。
其中:
播音与主持艺术I、播音与主持艺术II均核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毕业证书,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II同时颁发空乘与礼仪培养证明。
舞蹈表演I、舞蹈表演II均核发舞蹈表演专业毕业证书。
工艺美术同时颁发徽派艺术应用培养证明。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校招生办0553-5910161;美术学院5910565,音乐学院3869376,传媒学院5975155,体育学院5910709。
电子邮箱:asdzsb@163.com
信息发布网址:http://zsxx.a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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