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评分要求
考试内容 | 评分要求 |
声乐 | 主要考察考生的声音条件、作品表现力、演唱技巧、乐感及作品的难度和完整性等。 |
钢琴 | 主要考察考生的演奏姿态、手型、音准、节奏、作品表现力、演奏技巧、乐感及作品的难度和完整性等。 |
古筝 | 主要考察考生的演奏姿态、手型、音准、节奏、作品表现力、演奏技巧、乐感及作品的难度和完整性等。 |
视唱 | 主要考察考生的音准、节奏、音乐感觉等。 |
练耳 | 主要考察考生听辨单音、自然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大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基本节奏与简单旋律等。 |
乐理 | 主要考察考生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记谱法常识等。 |
形象 | 主要考察考生的五官、形体、气质等。 |
舞蹈表演 | 主要考察考生的五官、外形条件、基本素质、技术技巧的掌握程度、艺术表现力、风格性等。 |
4、其他考试要求
①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候考,则视为弃考。练耳和乐理具体考试时间见考点公告。
②声乐、钢琴、古筝的初复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
③声乐考试时考点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只能使用钢琴伴奏CD光碟(不能使用其他乐器、乐队伴奏CD)或清唱。
④舞蹈表演考试伴奏带应使用CD格式光碟,考试着装要求:1、基本功部分要求:男生着贴身背心、紧身短裤;女生上身着贴身体操服,下身着紧身裤袜。2、民间舞组合或剧目片段部分要求:男生、女生着课堂练功服,不允许穿舞台表演服装。
⑤考生须仔细检查CD光碟质量,一律单曲单碟。由于光碟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读碟困难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合格证发放办法
设有考点的省份,学校将根据下达各省的计划,按照考生复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底划定合格线;未设考点的省份实行统一排名统一划定合格线。合格证发放比例不高于1:4。考生4月1日后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者,学校将邮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非合格考生只网上公布成绩单。
八、录取原则及复查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钢琴)和音乐学(古筝)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全面考核,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采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统考成绩不得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
2、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计划招生,其录取原则: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身高符合要求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考生专业成绩分男女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采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统考成绩不得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
3、非美术类未做分省计划的省份按照所有取得校考合格证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有统一要求,则考生须达到相应要求。
5、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单位。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邮政编码:430074
乘车路线:武汉市内乘538、572、583、586、590、810、811、739、732、733、901、907路公汽直达民族大道中南民族大学站(音乐舞蹈学院所在公交车站:民族大道当代学生公寓站)。
成绩、录取查询网址:http://zsb.scuec.edu.cnE-mail:zb@scuec.edu.cn
咨询电话:027—6784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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