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校考专业考试科目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分值及要求 |
1 |
(演唱、演奏)
|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经典名作各一首;演奏自选经典名作两首。 | ①主项(满分100分,占75%); ②乐理(满分100分,占8%); ③视唱(满分100分,占9%); ④练耳(满分100分,占8%)。 总分满分100分。 |
复试:①主项(自选作品一首,须不同于初试曲目); ②乐理; ③视唱; ④练耳。 | |||
2 |
| 初试:弹奏车尔尼作品299以上程度的钢琴练习曲和相应程度的复调作品、奏鸣曲及中国作品。 | ①作曲(满分100分,占50%); ②曲式与和声(满分100分,占20%);③视唱(满分100分,占5%); ④练耳(满分100分,占5%); ⑤钢琴演奏(满分100分,占20%)。 总分满分100分。 |
复试:①作曲;②曲式与和声;③视唱;④练耳;⑤钢琴演奏。 | |||
3 |
(中国画、油画)
| ①素描; ② 色彩;③ 速写。 | ①素描(满分100分,占40%,考试时间为2.5小时);②色彩 (满分100分,占40%,考试时间为3小时);③速写(满分100分,占20%,考试时间为30分钟)。 总分满分100分。 |
4 |
| 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舞蹈基本功、个人技术技巧。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 ②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在藏族、蒙族、维族、回族、汉族、傣族、朝鲜族这几个民族内任选一种民间舞组合; ③剧目片段表演:舞种不限,不可雷同于民族民间舞展示部分的内容。 | 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限定在5分钟之内,满分120分。考生基本功测试女生需穿紧身体操服、浅色裤袜、软底练功鞋;男生需穿白色紧身背心、黑色短裤、软底练功鞋。②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限定在2分钟以内,满分90分。 ③剧目片段表演限定在3分钟之内,满分90分,自带音乐(单曲单碟)。 总分满分300分。 |
(三)校考专业考试地点、时间(时间如有变化,请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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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考试类别 | 省份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1 | 美术类 | 贵州 |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2014年1月2、3日 | 1月4日 |
2 | 美术类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2014年1月14、15日 | 1月16日 |
3 | 美术类 | 河南 | 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学院 | 2014年1月16、17日 | 1月18日 |
4 | 美术类 | 山东 | 潍坊市招生办 | 2014年2月13、14日 | 2月16日 |
5 | 音乐、舞蹈类、 | 山东 | 潍坊市招生办 | 2014年2月13、14日 | 2月15日 |
6 | 美术类 | 广西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2014年2月13、14日 | 2月15日 |
7 | 美术类 | 新疆 | 新疆师范大学 | 2014年2月15、16日 | 2月17日 |
8 | 美术类 | 辽宁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2014年2月15、16日 | 2月18日 |
9 | 美术类 | 内蒙古 | 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艺术学院 | 2014年2月16、17日 | 2月18日 |
10 | 美术类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2014年2月20、21日 | 2月23日 |
注:宁夏籍考生在就近考点参加美术类校考。
六、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
七、专业课成绩公布与查询方式
校考专业课成绩将于2014年4月份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课成绩和分省分专业合格线(网址:http://dwzy.xbmu.edu.cn/zsxx);并对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寄发《西北民族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八、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即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二)音乐类、舞蹈类专业除山东省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录取、舞蹈类专业在新疆使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外,其他各省按照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美术类专业在黑龙江、河南、贵州、山东、新疆、辽宁、广西、山西、内蒙古、宁夏等省份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外,其他各省按照所在省统考成绩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各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三)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可招收有一定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无身高限制;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必须是舞蹈中专毕业且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四)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后,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五)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是英语的考生。
九、入学复查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十、收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公共课学分学费和专业课学分学费组成。将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艺术类各专业学费69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视学生公寓现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我校除国家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举报电话:0931-2938300(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0931-2938019(西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
招生信息网:http://dwzy.xbmu.edu.cn/zsxx
E-mail:zsb@xbm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293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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