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生计划及报名考试时间:
七个省份计划招生共计100人,具体招生计划参考各省报名人数确定。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辽 宁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河 北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吉 林 | 省统考 | 省统考 | 省统考 |
黑龙江 | 1月24,25日 | 1月26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湖 南 | 1月16、17日 | 1月19日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
江 西 | 2月13、14日 | 2月15日 | 南昌大学 |
江 苏 | 1月21、22日 | 1月23日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3、报考办法
(1)辽宁、吉林、河北三省,我校仅承认省统一考试成绩。
(2)黑龙江、江苏、江西、湖南四省,考生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在成绩合格基础上,还须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并取得加试合格证,否则不能被我校录取。
4、考试科目及分数:
素描:满分150分;
色彩:满分150分;
本校对考生专业加试成绩评定后,成绩合格者,于4月30日前发放《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凡未接到《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者,即专业加试成绩不合格,本校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还可通过点击校园网(www.sut.edu.cn)或招生就业网(www.jynet.sut.edu.cn)查询录取信息。
四、录取办法
我校录取办法为:文化课成绩按30%换算、专业课成绩按70%换算后相加得出综合分(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将文化课成绩折合成750分),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该省英语单科满分值的1/3。
综合分数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数=文化课总分×30%+专业课总分×70%
五、入学须知
1、新生入校后,本校将对其德、智、体及专业加试合格情况进行审核,如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省物价局审批价格收取,逐年缴纳。
六、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编:110870
联系电话:024-25496072
E-mail:zhaoban@s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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