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省份及招生专业
2014年我校有音乐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美术学院、现代艺术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五个学院面向全国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编导、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方向)、绘画、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国际通识课程项目)、环境设计(国际通识课程项目)等十六个本科专业(方向)及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两个专科专业的考生。
二、专业成绩的使用及计划投放原则
2014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招生继续使用各有关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单独组织校考。拟在各省投放艺术类计划的专业必须有该省的统考成绩,否则不能投放计划。艺术类计划在河南省之外的省份投放总量控制在我校艺术类招生总计划的40%左右,根据历年来各省报考及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在各省的计划投放数量。
三、录取原则
2014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双过该省控制线的前提下,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动画、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方向)、绘画、雕塑、摄影等八个专业(方向)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排队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国际通识课程项目)、视觉传达设计(国际通识课程项目)等八个专业(方向)按专业分排队从高到低录取;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两个艺术类专科专业按专业分排队录取。若出现最后一名并列成绩的考生再按文化课排队录取。
国际教育学院的视觉传达设计(国际通识课程项目)、环境设计(国际通识课程项目)两个专业(方向)在河南省招生批次为提前批艺术类B段,其余各专业(方向)在河南省招生批次均为提前批艺术类A段,在河南省之外的省份招生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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