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业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4年4月10日后,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打印《江南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六、志愿填报说明
(一)考生必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文件的规定填报志愿。
(二)已取得江南大学美术设计类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的考生,还须于2014年6月28日前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填报专业志愿,学校共设6个专业志愿(志愿顺序应与高考志愿相同,如不同以高考志愿为准),未能及时填报的视为专业服从调剂。
(三)江南大学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不为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七、录取原则
(一)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2.文理兼招,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校考专业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3.各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设计类
(1)按照总计划数,依据综合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分=校考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2)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校考专业总分择优录取。
(3)校考专业总分前15名者,优先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
(1)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校考专业总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2)校考专业总分前3名者优先录取。
舞蹈编导
按照校考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总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二)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音乐学(师范)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
2.遵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2014年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投档的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保障
(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考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按照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录政策公开透明,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4122
十、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艺术类招生专业介绍
产品设计(“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本专业是国内该领域中创建最早的专业之一,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对事物形态的理解与分析能力、设计创意能力、审美能力和动手能力,以及具备国际化视野、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和实际产品开发创新能力、产品转化、设计协调与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主干学科:产品设计方法学、人机工程学、材料与工艺学
就业去向:主要面向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的设计研发中心,如海尔、美的、中兴、联想、华为等,国内知名工业设计与设计咨询公司,如深圳嘉蓝图、杭州飞鱼设计等,部分学生在设计研究等领域继续深造或海外留学。
视觉传达设计(“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本专业是江南大学创建最早的设计专业之一,旨在培养能综合美学、技术、文化及营销战略的相关知识,解决品牌、包装、广告、书籍、展示、信息传达等各种策略层面和技法层面设计问题的高级专业人才,以及能依托数字虚拟技术、信息技术、交互技术从事综合媒体视觉设计的高级专业人才。本专业注重创造性思维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结合。
主干学科:艺术学、设计学、传播学、美学、心理学
就业去向:国内外著名设计公司、设计事务所设计师、设计总监,国内大型企业或著名品牌企业、出版社、报社、电台、新闻传播等机构设计部门设计师、设计主管,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出版机构设计部门设计师、设计主管,国内高校相关设计专业教师、研究人员,部分学生继续深造或海外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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