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收费标准(以下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一)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生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另加收考试费45元/科.人(不含重复考试科目);外省考生报考费美术类专业15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
(二)学费标准:
1.我院各专业(方向)学费标准见附件1。
2.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学)专业:为我院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一阶段(即第1、2、3学年)在我院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二阶段(即第4学年)如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约为18000美元/年)。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3.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我院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和美国西俄勒冈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第一阶段(即第1、2学年)在我院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二阶段(即第3、4学年)如在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7000英镑/年、美国约18000美元/年)。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中英、中美班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英、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希望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我院考生在参加文化高考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借款、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奖、助、贷制度,考生可登录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三)我院本、专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和学院招生资讯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资讯网。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院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学院纪委、监察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电话0771—5333130)。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530022,电话:0771-53331265317393(传真),网址:http://zsb.gxai.edu.cn。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