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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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点 |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 | 考试时间(2014年)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广西师范大学 | 1月12日—13日 | 1月15日—16日 | 广西桂林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 | 0773-5818532 |
北京城市学院 | 1月12日—13日 | 1月15日—16日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 010-62321818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1月18日-19日(网上报名) | 1月23日—24日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标准化考场 | 027-85620977、85620979-8105 |
郑州市第106中学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24日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0371-68354129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天小区)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24日 |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 025-86265381、86265404 |
兰州艺术学院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24日 | 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 9318651485 |
杭州师范大学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24日 | 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文一路222号 | 0571-28865193、28861193 |
武侯高级中学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24日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胜路一号 | 028-85014004,85014308 |
福建师范大学 | 2月5日—7日 | 2月8日—2月9日 | 福建师范大学苍山校区 | 0591-22868096 |
南昌大学 | 2月6日—7日 | 2月8日—2月9日 | 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 0791-88305092 |
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 2月10日—11日 | 2月13日—14日 | 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 024-88269590 |
潍坊市招办 | 2月11日—12日 | 2月14日—15日 | 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 0536-8271777 |
太原师范学院 | 2月11日—12日 | 2月14日—15日 | 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0351-2279588 |
深圳行知职业技校 | 2月12日—13日 | 2月15日 |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北斗路20号 | 0755-25114678、25105824 |
西安美术学院 | 2月19日—20日 | 2月22日—23日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029-88222342、88247882 |
(2)郑州考点、福建考点不接收省外考生报考。
(3)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4)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http://cj.mei-shu.cn)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成绩达到我院合格的考生,随后将邮寄“2014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因考生本人填报地址有误,造成专业合格证未能收到,责任自负)。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由
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4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艺术史论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专业课准考证”、“文化课准考证”、“专业课合格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15000元/学年;艺术史论7000元/学年;摄影9000元/学年。
(2)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3)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七、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附属中等美术生、成人继续教育(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本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网址:www.xafa.edu.cnwww.xafa.com.cn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9-87976993附属中专咨询电话:029-8821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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