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专业 | 2014年录取规则 | 备注 |
雕塑、绘画、工艺美术(文物修复)、公共艺术 | 按照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与信息设计、包装传播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室内与景观设计)艺术与科技(会展设计与策划、演出空间设计)、工艺美术(玻璃与陶瓷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 |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SIVA-德稻实验班各招生专业(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艺术设计、动画) | 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技术) |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只招理科生。 | ||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设计与传播)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与策划) | ||
摄影 |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广播电视编导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
文化产业管理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当地普通类专业本科线。 | |
表演(音乐剧、话剧与影视表演)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只招女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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