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征集的次数及范围
本科提前批:A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1次):征集控制线下20分(含20分,
下同)以内的考生。
本科一批:F段和G段(1次):征集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G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本科二批:H段和I段(2次):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I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本科三批:J段和K段(1次):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K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高职(专科)批:M段和N段(2次):参照分数线上(一次性划定参照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N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使用统考成绩的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各段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征集志愿的设置
填报志愿实行大平行志愿的本科一批(F段)、本科二批(H段)、本科三批(J段)和高职(专科)批(M段)征集志愿时仍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
填报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本科提前批(A段、B段)、本科一批(G段)、本科二批(I段)、本科三批(K段)、高职(专科)批(N段)征集志愿时仍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
体育、艺术类征集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4.征集志愿的时间
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5.征集志愿的投档要求
实行大平行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00%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三)组织分工
1.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招办具体负责,各级招生办公室按照分工及职责负责具体实施。
2.省招办负责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整体组织工作;市(州)招生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县(区)志愿的网上填报工作,及时传达省招办相关要求,实时监控辖区内各县(区)志愿填报进度;县(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培训、实时监控辖区内志愿填报进度,提供网上填报志愿所需的网络环境。
(四)填报地点及网址
1.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页是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按志愿填报系统要求和提示登录页面进行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
填报网址:www.gszs.cn 或www.gszs.edu.cn
2.我省网上征集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
十、录取
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1.录取时间:7月6日开始,8月26日结束。
2.分数线公布
(1)全省录取分数线将分三次确定,三次公布。
第一次:6月23日左右,在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时,同时公布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民族院校本科的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次:在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集后,公布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体育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和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批分数线;
第三次:在本科三批,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和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汇集后,公布本科三批、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文理类参照分数线,体育艺术类专科和中职生高职(专科)批参照分数线。
3.投档原则
(1)高校和省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省招办负责监督、检查我省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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