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艺术类专业校考
省外高校艺术专业校考:2015年1月至3月,考点设在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艺术学校和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4.体育类统考
我省体育统考分为一般身体素质和专项两部分。一般身体素质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17至19日,专项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20至22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5.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至26日。
6.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
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专业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职成[2015]4号)执行。
7.听力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工作按照《关于2015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甘招委发[2015]6号)执行。
(二)考试科目和计分
1.文史类和理工类
文史类(含体育文、艺术文):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语文、数学(文)、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理工类(含体育理、艺术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数学(理)、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2.中职生
按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34号)执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测试、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按照《2015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大纲》执行。
3.藏文民语类
藏文民语类继续采用“双记总分”办法。
①以藏文答卷“民考民”考生:藏语文、藏数学(文/理)、藏文综/藏理综、汉语文、英语。藏语文、藏数学(文/理)、汉语文、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藏文综/藏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民”英语科目100%、藏语文和汉语文各占5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民”藏语文100%、汉语文10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藏语文使用“五协”命题试卷,藏数学(文/理)和藏文综/藏理综试卷使用全国统考的翻译卷,汉语文、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
②以汉语文答卷“民考汉”考生: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加试藏语文”、英语。语文、数学(文/理)、“加试藏语文”、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文综/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汉”英语科目100%、语文和“加试藏语文”各占5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汉”语文100%、“加试藏语文”10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加试藏语文”为自命题。
4.哈文和蒙文考试科目与2014年相同,所用试卷另行通知。
5.统考语种:全国统考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6.英语听力测试:按照《关于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6号)执行。英语听力成绩是高校录取考察的重要依据,2015年我省英语科目听力暂不计入高考总分,录取时供招生院校参考。
7.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统考按《关于印发<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85号)》执行;体育专业统考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14版)》执行。
8.英语口语和徒手画测试工作,由考生按照院校招生章程和个人情况选择报考,入校后学校负责测试;若测试不合格,由招生院校负责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三)考试组织与管理
1.普通类文化课考试
我省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及部分科目自主命题,考试的组织与管理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全部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继续统一使用文具,具体事宜按《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统一使用文具的通知》(甘招办发[2011]77号)及补充通知执行。
2.艺术类考试
①艺术类专业统考。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分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四大类。其中,委托西北师范大学负责组织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委托西北民族大学负责组织舞蹈学类统考。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81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85号)执行。
②省外高校艺术专业校考。在我省组织艺术类校考的外省院校考点分别是: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艺术学校和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考点的考试与管理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86号)执行。校考工作于3月底前结束。
3.体育类考试
①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我省体育类统考分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大类,委托西北师范大学负责组织。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8号)执行。
②省内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我省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有兰州大学(田径、排球、武术),西北民族大学(田径、足球、武术),西北师范大学(田径、足球、健美操),兰州交通大学(田径、乒乓球),甘肃政法学院(足球)。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3号)执行。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