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可向所报考高等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等学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级招办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三十一、附则
(一)经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招生、保送生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有关要求执行。
(二)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在高校规定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三)本《细则》由青海省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各市、州、考区招生委员会负责将本《细则》转发至辖区各单位。
附件:
1. 青海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2. 给2015年高考生的温馨提示
附件一
青海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工作阶段 | 内容和要求 | 承办单位 | 完成期限 | 备注 | | |||||
| 报 名 体 检 | 考生报名 | 考区招办、中学 | 2014年12月 15日—26日 | 第一阶段 资格审查 | | ||||
| 考生报名信息上报 | 考区招办 | 3月4日-6日 | | | |||||
| 考生体检 | 考区招办、医院 | 由考区确定 | | | |||||
| 体检表扫描 | 省招办、考区招办、五岳鑫 | 4月底前 | | | |||||
|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 | 教育、招生、公安、纪检部门 | 5月底前 | | | |||||
| 单考单招 | 省内8所高职院校 | 省内高职院校 | 4月底前完成录取。5月10日前高职院校派人到省招办作计划转接。 | | |||||
| 准 备 工 作 | 公布本省招生工作细则 | 省招委 | 4月10日前 | | | ||||
| 院校报分省分专业计划 | 高等学校 | 5月10日前 | | | |||||
| 公布高校生源计划 | 省招办 | 6月20日前 | | | |||||
| 报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 | 考区招办 | 5月20日前 | | | |||||
| 录取线 | 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 省招委 | 6月24日前 | | | ||||
| 向艺术类校考院校提供我省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 | 省招办 | 6月26日前 | | ||||||
| 填报 志愿 审核 档案 | 填报志愿 | 市、州、县(区)招办 | 6月27日—30日 | 第三阶段 资格审查 | | ||||
| 审查上线考生档案 | 省、市、州、县(区)招办 | 7月2日—7日 | | ||||||
| 外语口试(填报了外语专业志愿的二本线以上考生参加) | 省招办、青海师范大学 | 7月2日-3日 | | ||||||
| 复查资格有疑考生资料,考区所在地招委交复审结果报告 | 省、州(市)、县(区)招办 | 7月10日前 | | ||||||
| 特殊类院校生源选拔 取 | 军事、公安(武警)类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公共安全类等院校 | 省招委、省军区、公安厅、司法厅、省密码管理局、招生院校 | 6月29日-7月2日(7月8日前公布合格生源名单) | 面试单位公布合格名单 | | ||||
录 取 ︵ 含 第 四 阶 段 资 格 审 查 ︶ | 提前单独录取本科(梯度志愿)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7月10日—13日 | 不复征 | ||||||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自主招生院校录取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7月14日-15日 | 专项计划和一本批次同时复征志愿 | |||||||
第一批本科(梯度志愿。含同批次定向计划录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录取)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7月16日—23日 (含复征时间) | | |||||||
第二批本科(梯度志愿。含同批次定向计划录取)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7月24日—31日 (含复征时间) | | |||||||
省内高校民族预科录取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8月1日—2日 | | |||||||
第三批本科录取(平行志愿)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8月3日—11日 (含复征时间) | 3-4日模拟投档 | |||||||
提前单独录取专科(梯度志愿)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8月12日—14日 | | |||||||
普通专科(平行志愿)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8月15日—24日 (含复征时间) | 15-16日 模拟投档 | |||||||
省内高职院校面向青南地区及循化县、化隆县定向招生录取 | 省招委、招生院校 | 8月25日 | 由生源地州县招办提供名单 | |||||||
总结 | 工作总结 | 省、市、州、各考区招考办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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