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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2015-04-14 10:00 来源:格伦高考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琼府办〔2005〕70号)、《海南省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琼教函〔2014〕11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我省普通高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3〕3号)的精神,现就我省2015年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除须符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省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1)、(2)、(3)、(4)项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连续3年以上(含3年,从201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我省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本人小学或初中在我省学校毕业、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我省以外的高级中等学校借读(以下简称为“省外借读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连续3年以上(含3年,从201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我省有固定住所,本人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在省教育厅办理了到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借读的确认手续。

(3)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经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为引进的优秀人才(以下简称为“优秀人才子女”)。

(4)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经驻琼部队副军级以上政治部门确认为驻琼部队的现役军人(以下简称为“驻琼部队子女”)。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但不符合(1)、(2)、(3)、(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

2.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为“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

(2)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及高职专科学校。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

(3)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读时间,从201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2014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度因弄虚作假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被取消毕业当年报名资格的2015届毕业生。

4.在2014年的普通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而被取消2015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

我省2015年的高考报名工作实行考生现场提交报名材料、领取报考卡和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的办法。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领取报名卡的时间为:1月8日8:00至1月11日17:30。

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的截止时间为:1月12日17:30。

(四)报名地点

1.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本人就读的学校报名。高二年级未参加基础会考或已经参加过基础会考但要求更改基础会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还须到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补充办理基础会考报名手续。

2.“省外借读生”到本人小学或者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3.本省户籍往届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4.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到本人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5.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到本人定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6.我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我省借考的申请。

(五)报名办法和要求

1.提交报名材料和签订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持报名所需提交的证件原件和书面材料到报名点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接受报名点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检查,并在《2015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报名材料、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材料、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材料等不齐全、不完整的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15年1月12日前)补齐,逾期没有补齐的,报名点不再受理其报名申请。

2.缴纳考试等费用,领取报考卡和报考资料。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每人每科须缴纳考试费38元,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还须再缴纳艺术类考试费160元、报考体育类的还须再缴纳体育类考试费160元。考生缴纳了考试费后不予退还。非本省普通高中应届的考生和申请更改基础会考科目的考生,还需缴纳参加基础会考的考试费,并在参加全国统考后的第二天继续参加我省的基础会考。

考生领到报考卡后要妥善保管,其卡号、密码和验证码表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的依据,因遗失、转借他人或泄漏密码等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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