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
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统考主要通过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一定的艺术欣赏和审美能力,是否具备对影视作品的策划能力和编导能力,是否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选拔出具有一定的影视艺术专业学习潜能的艺术类合格新生。
二、考试项目及分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包括文艺常识和作品分析2个科目,面试包括自我介绍、读文评述、编导创意3个科目。专业统考满分值300分,各科分值分布如下: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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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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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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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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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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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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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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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考生针对现场播放的影视作品撰写分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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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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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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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限1分半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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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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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文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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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考生抽取试题朗读并现场评述。时限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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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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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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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考生从故事编讲、节目策划、广告创意三类试题中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创作并讲述。时限2分半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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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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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科目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笔试(160分)
笔试分为两部分:文艺常识和影视作品分析,合卷考试,总时长为180分钟(含看片时间)。
1.文艺常识(60分)
(1)考试目的
主要考查学生文学艺术、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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