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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6-03-22 15:15 来源:格伦高考

三、选拔程序

(一)  初选

我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和地区分布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讨后,确定最终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系统中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对于通过初审且满足以下报名条件的优秀考生,可免于参加笔试,仅参加综合面试: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全国决赛一等奖的优秀考生;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项目)一等奖(含)以上的优秀考生;

3.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两项(含)以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优秀考生;

4.由考生所在中学推荐,且经我校专家组审核确定学科特长明确,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考生。

(二)  考核

通过初审,获得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考核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相应的测试。

笔试:学科能力测试(涵盖语文、数学知识);总分:300分;时间:120分钟。

面试:每个考场由3位(含)以上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业务精湛的学科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学科特长、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详细安排参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具体通知。

(三)  认定

我校自主招生综合测试不分文理,统一考核及认定。对于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的考生,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仅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评测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根据我校综合评定原则,同时考虑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和招生规模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最终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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