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关说明
1.报名申请资格审核时,来自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属学院。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管理和监督机制
学校建立、完善自主招生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考生随机入场、考官随机产生、考题随机抽取的“三随机”机制,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初审合格名单和录取资格学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等不良行为。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监察部)。
八、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楼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招办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附件一:武汉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分专业计划
学院 | 所含专业 | 2016年计划数 |
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或人文科学试验班 | 43 |
历史学院 |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基地班、世界历史试验班、考古学) | 30 |
哲学学院 | 哲学类(含哲学基地班、现代哲学国际班、宗教学) | 21 |
国学院 | 弘毅学堂国学班 | 2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27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类(含数学基地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 40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基地班、材料物理) | 40 |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 化学类(含化学基地班、应用化学) | 40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学基地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态学) | 42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 | 42 |
总计 | 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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