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预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考生自主选拔测试成绩、各专业预录取计划数和考生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里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分文科 和理科进行录取。为尽量避免考生专业志愿过于集中,造成个别专业不能录取满额的情况,参加预录取的最低分数控制线设定为预录取总数的125%,在此范围内 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再录取。
“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是指:
各专业优先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 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二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三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 (须未被第一、二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以此类推。
如果考生填报的六个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即被淘汰。
当考生测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排序。
六、结果公示
我校自主选拔的预录取结果,按照相关要求于2015年6月22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七、录取条件
预录取考生须按所在省(市、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经省级招办审核同意,且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要求,我校即按预录取专业录取。
八、监督机制
(一)考生应如实填写《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二)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核考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予以公示。
(三)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对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232。
九、咨询电话
(028) 87092355、87092897、87092898、87092899
87092900、87099171、87099172。
西南财经大学
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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