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我校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00名,招生专业(类)见下表;具体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将根据合格考生生源分布及各省免费师范生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我校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计划为准。
专业(类) | 科类 | 性质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免费师范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史 | 免费师范 |
历史学 | 文史 | 免费师范 |
物理学 | 理工 | 免费师范 |
化学 | 理工 | 免费师范 |
生物科学 | 理工 | 免费师范 |
政法类 [含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实验班)、行政管理、哲学、法学、社会学] | 文史 | 非师范 |
历史类 [含历史学(创新实验班)、文物与博物馆学、古典文献学] | 文史 | 非师范 |
物理类 [含物理学(创新实验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非师范 |
化学类 [含化学(创新实验班)、应用化学、材料化学] | 理工 | 非师范 |
生物类 [含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技术、生态学] | 理工 | 非师范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理工 | 非师范 |
备注: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按专业招生,执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政法类、历史类、物理类、化学类、生物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按专业类招生,进校后进行专业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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