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与资格认定
经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的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中学和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名单将于5月30日以后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三年内我校不再接受该推荐单位或个人推荐考生,同时取消该考生的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资格,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五、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填报我校及农村学生“励志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具体填报方式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根据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公布的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经有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录取后,我校将于7月30日前在本科招生网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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