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信息公开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行完全信息公开制度,材料审核通过名单、签约资格名单以及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我校公示的时间和网址如下:
材料审核通过名单公示时间为5月下旬,公示网址:zhaosheng.uibe.edu.cn;
签约资格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6月上旬,公示网址:zhaosheng.uibe.edu.cn;
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月30日,公示网址:zhaosheng.uibe.edu.cn.
八、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jc@uibe.edu.cn 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关措施。对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签约及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中学和相应省市教育主管部门。
九、咨询方式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 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十、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财政学、投资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保险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统计学、法学、西班牙语、商务英语、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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