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规则
1、在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河北、北京、山东、湖南8个省(市)省级招生考试办公室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考生,参考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
2、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
七、学费标准
我校艺术类专业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9000元/年收取,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八、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40
咨询电话:0451-82190346
学校网址:http://www.nef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nefu.edu.cn
十、附则
本简章依据教育部已颁发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并由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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