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工作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全过程由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下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确定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名单,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被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所有高水平运动员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水平专项测试并合格,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成绩要求。
(3)一类资格生中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者,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其文化课考试、专项测试成绩达我校合格线后,严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此类考生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其它资格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我校在计划范围内严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考生所在省2015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学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与比赛活动,履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6)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考生的有关录取信息,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解释权
本招生简章由武汉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
招生咨询电话:(027)87992030 (027)87195649
传真电话:(027)87195649
邮政编码:430073
网址:http://zbc.wit.edu.cn
E-mail: zsb@ wit.edu.cn。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