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1、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者均可报考;
2、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还须无色弱、色盲,近视不得高于800度;
四、中国画、中国画(书法)专业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专业名称 |
考生地区 |
报名及确认时间 |
报名地点 |
中国画 |
上海、山东、浙江 |
网上报名:http://ssdzsb.shnu.edu.cn |
上海师范大学 |
中国画(书法) |
上海、山东 |
备注:报考中国画专业的上海、山东、浙江考生和报考中国画(书法)专业的上海、山东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中国画(书法)专业的河南、福建、湖南考生只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书法类专业统考;其他考生都只须参加各省市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
五、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考试地点 |
中国画 |
3月7日 |
1、国画创作;2、书法临摹;3、人物线描 |
上海师范大学 |
中国画(书法) |
1、书法创作;2、书法临摹 |
六、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外省市统考专业采用各省统考成绩,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未规定录取原则的(如非平行投档、全部投档的),则按照上海的录取原则录取。
(三)上海及校考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的中国画、中国画(书法)专业考试的专业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准;其他专业采用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2、取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中国画、中国画(书法)以专业优先的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其它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
×50% + |
高考文化成绩 |
×50%)×1000 |
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七、联系地址: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64322695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64322993
学校招办网址:ssdzsb.shnu.edu.cn 声讯查分电话:021—1686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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