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校考测试内容和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气质形象(满分40分)。②指定稿朗读(满分40分),限时1分钟内。③自备稿朗读(满分40分),限时2分钟内。④即兴评述或主持小栏目(满分80分),限时3分钟内。
2.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专项(满分100分),考生可选声乐或器乐。声乐专项考生可自备一首歌曲,民族、美声、原生态唱法均可;伴奏带或伴奏光盘考生自带。器乐专项考生任选键盘类、西洋管弦乐类、民族管弦乐类、打击乐类及其他乐器作品一首。②视唱(满分50分)。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的曲目片段(五线谱、简谱任选一条10小节左右)。
3.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
①专项(满分100分)。考生须准备两部作品,可任选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作品测试一般采用独舞或双人舞形式(可选择作品的一个片段),表演时间为2-3分钟。自带测试作品伴奏带。②即兴舞蹈(满分30分)。采用分组展示和单人展示相结合形式。现场根据评委要求和提供的音乐片段即兴表演一段舞蹈(1-2分钟)。③节奏测试(满分20分)。采用考生当场抽题的形式,要求考生用双手击打出所抽试题的节奏内容。每道试题为八个小节左右的节奏类型。
三、录取办法
㈠艺术类各专业,使用相应省联考(统考)成绩的: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㈡艺术类各专业,不使用联考(统考)成绩的: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控制线,参加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录取;山东省、甘肃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该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山东省、甘肃省考生文化达到该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甘肃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考生还需专业统考达到该省控制线。
㈢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按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同分考生按文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成绩仍同分,则按语数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其他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成绩仍同分,则按语数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以我校招生章程或生源省最终公布为准,与生源省规定不符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四、学制及学费
本科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五、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sn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index.php
电子邮件:hsu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 6016910
传真:0318-601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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