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业考试
音乐学(师范)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
一试(专业初试):100分
包括:1.声乐,占50%;2.钢琴或器乐,占50%。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要求背谱。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生须自带伴奏;考生如确无伴奏,可向音乐学院钢琴伴奏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线谱原调歌谱复印件,由钢琴伴奏组统一安排伴奏。
◆钢琴:自选练习曲一首,要求背谱。
◆器乐:自选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二试(视唱练耳、乐理):100分。
包括:1.视唱练耳:听辨音,占40%;视唱,占40%。2.乐理,占20%。
◆听辨音(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视唱(面试):限五线谱。考试项目为旋律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模仿。
◆乐理(笔试):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强、五线谱记谱法、基本节拍节奏、调式等基本概念;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及常用记号等。
三试(专业复试):100分。
包括:1.声乐,占50%;2.钢琴或器乐,占50%。
◆声乐:自选歌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生须自带伴奏;考生如确无伴奏,可向音乐学院钢琴伴奏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线谱原调歌谱复印件,由钢琴伴奏组统一安排伴奏。
◆钢琴:
1.基本练习:两升两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三和弦琶音(双手四个八度同方向);
2.自选练习曲一首(可重复一试曲目)。
3.自选乐曲一首。
以上考试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
民族乐器:乐曲两首,要求背谱(可重复一试曲目)。
西洋乐器: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可重复一试乐曲)。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三试。二试、三试成绩均计入最终专业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二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30%,三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70%。
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
一试(专业初试):100分。
◆声乐:歌曲一首,要求背谱。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生须自带伴奏;考生如确无伴奏,可向音乐学院钢琴伴奏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线谱原调歌谱复印件,由钢琴伴奏组统一安排伴奏。
◆钢琴:
1.练习曲一首,占50%;
2. 复调作品一首(限选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占50%。
以上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
民族乐器: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西洋乐器: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作曲:1.和声基础,占50%;2.声乐曲写作,占50%。(均为笔试)
◆指挥:1.和声基础,占50%;2.将乐队总谱改写为钢琴缩谱,占50%。(均为笔试)
二试(视唱练耳、乐理):100分。
◆听辨音(笔试),占40%。
◆视唱(面试),占40%。
◆乐理(笔试),占20%。
该项考试内容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三试(专业复试):100分。
◆声乐:歌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生须自带伴奏;考生如确无伴奏,可向音乐学院钢琴伴奏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线谱原调歌谱复印件,由钢琴伴奏组统一安排伴奏。
◆钢琴:1.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三和弦、属七和弦、减七和弦琶音(双手四个八度同方向),占5%。
2.练习曲一首(可重复一试曲目),占30%。
3.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占40%。
4.乐曲一首,占25%。
以上一律要求背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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