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需要可同时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方向)。同一专业只需参加我校任一考点的一次考试(同一专业不允许重复参考,一经查出成绩作废、取消资格)。
2.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考与否概不退还。
3.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2。
四、考试须知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重庆大学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2.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不允许化浓妆(包括不戴美瞳、不贴双眼皮贴、不安假睫毛和种睫毛)、不允许穿高跟鞋。
3.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重庆籍考生,参加重庆市统考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还需参加我校校考加试(内容和分值与我校其它考点三试相同),成绩构成:重庆市统考成绩+校考加试成绩。
五、合格证发放
1.学校根据各专业考试成绩、参考计划及报考人数,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2.学校将于2015年4月中旬左右寄出专业合格通知(不合格者不寄发通知),考生可上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网址:http://zhaosheng.cqu.edu.cn。
六、录取原则
我校戏剧影视类专业按照未作分省来源计划的要求进行录取。校考合格且符合省统考要求,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我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和高考成绩,德、智、体、美全面审核,并按照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表演专业:①校考专业成绩位列全国排名前20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②校考专业成绩全国排名第21名及以后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40分,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③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二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的75%(且不低于该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位列全国排名前3名(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6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的80%(且不低于该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3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数字影视舞美设计方向、人物造型设计方向):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的70%(且不低于该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3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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