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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5-01-20 16:42 来源:格伦高考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总数

层次

学制

授予学位

招生科类

学习专业

专业规模

设计学类

80人

本科

四年

艺术学

学士

艺术文

艺术理

数字媒体艺术

30人

视觉传达设计

25人

环境设计

25人


为了便于编制分省计划,方便考生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进行大类招生,录取后学生直接进入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其中之一学习。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按照具体学习的专业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学历证书,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者,颁发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有关规定将预留设计学类专业招生总数10%左右的计划,其余计划分省公布。预留计划将根据高考录取开始的时间顺次投放到报考生源充足、分数较高的省区。各省公布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将在专业考试后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与该省合格生源比为1:4(以下简称“1:4”原则)。

三、报名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且无色盲色弱。

2、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美术类联考(简称“省统考”)并取得本科合格资格的考生。

四、专业初试、报名及复试安排

2015年我校将在北京、沈阳、青岛、郑州、长沙五个城市设立考点,请考生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及我校的要求进行报名、参加专业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方可报名(初试未通过者无需交纳报名考试费)。实行当次报名当次考试的原则。若考生多次报名参加考试,仅选第一次考试成绩参加排序。

根据各省级招办要求,若我校在当地设有考点,考生应尽量在本省考点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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