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入学及复查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对艺术类本科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十、学生待遇
1.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在校期间,音乐表演专业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十一、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www.rdzs.com
电子信箱: zsb@ruc.edu.cn
联系电话:400-0123-517(阳光招生热线,负责报考及招生政策咨询);010—62515358、62515278(艺术学院,负责教学、学生管理及专业方面咨询)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
2015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答考生问
1.能否简单介绍一下你校艺术学院的相关情况?
艺术学院秉承我校“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勇于承担民族使命”的传统,吸收古今中外一切艺术之精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艺术人才。
目前,艺术学院拥有现任教师66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21人,青年教师30余人,拥有一批知名画家、学者、教授以及从国内外重点院校毕业的优秀青年学者,同时还聘请国内外业界精英来学院兼职任教。学院现有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景观建筑方向)、动画、音乐表演和美术学六个本科生专业,目前共有在校生530余人。
2.你校艺术学院与其它艺术院校相比有什么特色?
我校艺术学院作为综合性大学当中的艺术学院,与我国其它独立艺术院校相比,更注重人文素质教育,更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更注重与国际上一流艺术院校的交流,更注重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在教学方面,音乐表演专业除培育学生良好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外,还特别强调学生的舞台实践能力。学生不仅要广泛学习艺术专业课程,还要学习文学、历史、哲学、外语、计算机、音乐、舞蹈、影视及艺术理论等课程。在教学中,学院倡导借鉴、吸收古今中外一切艺术之精华,鼓励一切符合真、善、美要求的艺术创造和对教学方法的探索与革新,培养新时代既具深厚传统功底,又具宽阔国际视野,同时拥有良好社会道德与责任感的艺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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