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审核
进入各专业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务必本人参加审核。审核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级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考试准考证。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具体审核时间地点以考点通知为准。
留学生、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须知
留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须于2015年1月5日至9日,持本人护照、高中以上毕业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及经公证过的翻译件、汉语水平证书(HSK6级及以上,新HSK5级及以上)等报名材料到中央戏剧学院东城校区留学生楼104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我院,均须参加中央戏剧学院本科专业考试,相关考试要求遵照当年招生简章。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课考试,简称“联招考试”。
未参加“联招考试”的台湾考生,根据教港澳台函〔2011〕18号文件规定,在台湾地区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专业考试合格即可录取。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其高中毕业生均要回台湾参加“学测”考试,鉴于办学条件不同,上述学校高中毕业生“学测”成绩达均标级,专业考试合格亦可录取。
四、专业考试结果查询及志愿填报
1、2015年4月15日后考生可查询专业考试结果,登录http://zhaosheng.zhongxi.cn/,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2、我院将按录取名额的2—4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3、我院所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4、我院录取以考生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五、录取原则
1、话剧影视表演、话剧影视表演(2+2双学位班)、戏剧影视导演、戏剧教育、舞台设计、舞台绘景、舞台灯光、舞台化装、舞台服装、舞台技术、音乐剧表演、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歌剧表演、舞剧表演、演出制作、影视编导、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以上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总分可在分数线下20分录取(录取时高考总分按750分满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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