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他考试要求
①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候考,则视为弃考。练耳和乐理具体考试时间见考点公告。
②在湖北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http://zsb.scuec.edu.cn/进行初试和复试的网上报名缴费,并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打印初复试准考证,凡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报考信息无效。
③声乐、钢琴、器乐(古筝、二胡、琵琶、竹笛)的初复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
④声乐主项考试时考点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只能使用钢琴伴奏CD光碟(不能使用其他乐器、乐队伴奏CD)或清唱。参加器乐主项考试的考生自备乐器。
⑤舞蹈表演考试伴奏带应使用CD格式光碟。考试基本功部分着装要求:男生着贴身背心、紧身短裤;女生上身着贴身体操服,下身着紧身裤袜。民间舞组合或剧目片段部分着装要求:男生、女生均着课堂练功服,不得穿舞台表演服装。
⑥考生须仔细检查CD光碟质量,一律单曲单碟。由于光碟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读碟困难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学费及其他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省级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缺失者不得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音乐学和舞蹈表演2个专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10350元/年。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缴纳,课程学分学费按“先预交后结算”的方式收取。学生每年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缴学费,每学期末公布结算情况,每学年结算一次。最终以湖北省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为准。
八、合格证发放办法
设有校考考点的省份,学校将根据下达各省的计划,按照考生复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底划定合格线;未设校考考点的省份实行统一排名统一划定合格线。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不超过与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考生4月1日后登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发放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非合格考生只网上公布成绩单。
九、录取原则及复查
1、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采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统考成绩不得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
2、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计划招生,其录取原则: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考生专业成绩分男女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采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统考成绩不得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
3、非美术类未做分省计划的省份按照所有取得校考合格证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有统一要求,则考生须达到相应要求。
5、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单位。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邮政编码430074。
乘车路线:武汉市内乘25、362、405、538、572、583、586、590、732、739、759、810、811、902、915等路公共汽车到民族大道中南民族大学站(音乐舞蹈学院所在公交车站:民族大道当代学生公寓站/民族大道时间广场站);或乘坐地铁2号线到光谷广场站下,然后在民族大道光谷广场站乘坐362、538、572、583、739、733等路公共汽车到学校下车。
学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27-67842763,音乐舞蹈学院咨询电话:027-67841966。
中南民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cuec.edu.cn
E-mail:zb@scue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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