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1、我校美术类专业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公布为准)
2、进档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
邮政编码:610041
招生就业处:(028)85522012
艺术学院:(028)85707787 85707790
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028)85522056 8592812,1
学校网址:www.swun.cn
电子信箱:xnmd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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