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内容及考试方式
专业 | 考试内容 | 分值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①面试:普通话语音测试 | 50分 | 只有面试,随到随考, 一次考完,不分初复试 |
②面试:指定稿件播读 | 100分 | ||
③面试:即兴评述 | 100分 | ||
④才艺展示(除语言之外的才艺) | 50分 | ||
总 分 | 300分 | ||
广播电视编导 | ①笔试:文史知识 | 100分 | 只有笔试,3个小时, 三科一场考完 |
②笔试:故事续写 | 100分 | ||
③笔试:电视节目评述 | 100分 | ||
总 分 | 300分 |
八、录取办法
(一)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理兼收。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市)划定的合格线。高考文化考试各科中凡有一科为零分者,我校不予录取。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考生的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自治区、市)公布的当年高考普通文理科文化成绩二本批次线(非艺术类)的75%。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依高考文化成绩×50%,与我校校考专业成绩相加的综合分,按照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高考文化成绩×50% + 校考专业成绩 = 综合分
2.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理科考生文化折合分=理科考生文化总分×(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普通理科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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