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①所有演奏、演唱必须背谱;②除钢琴以外的其它乐器自备;③舞蹈、戏曲表演考生需自备CD格式伴奏光盘和道具,考试时如遇伴奏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须改为无伴奏表演。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专业合格分数线划定
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不超过4:1的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3月30日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专业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不受理电话查询,查询网址:zs.usx.edu.cn)
六、文化考试和志愿填报
考生按所在省招办规定,到户口所在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高考),并按要求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
七、录取
在专业合格(其中湖南考生需通过我校专业校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5555
传真:0575-88341838
学校网址:www.usx.edu.cn
招生信息网:zs.usx.edu.cn
二〇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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