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1、由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2、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中国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语文、英语单科和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
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专业代号 | 专业(类)方向 | 综合分计算公式 | 语文单科要求 | 英语单科要求 | 文化总分要求 |
01 | 中国画(中国画1) |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 85分 | 70分 | 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
02 | 中国画(中国画2) | ||||
03 |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 ||||
04 | 书法学(书法学与教育) | ||||
05 | 艺术学理论类(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100 | 100分 | 90分 | |
06 | 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 |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 85分 | 75分 | |
07 | 设计学类(设计艺术类) | ||||
08 | 戏剧与影视学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
09 | 建筑类(建筑学类5年制) | 详见“六、录取办法中关于建筑学类5年制、建筑学类4年制专业的录取规则” | |||
10 | 设计学类(建筑学类4年制) | ||||
11 | 录音艺术(录音艺术) |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 |||
12 | 设计学类(上海设计学院所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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