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审核后,报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对运动员身份和运动成绩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在《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6、拟接收优秀运动员入学的高等学校负责接收并审核优秀运动员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须在《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7、招生院校负责统一将申报材料(《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其余材料复印件一份)于国家规定时间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逾期不予办理(不接受运动员个人申报);
8、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初审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和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分别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9、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有关材料后,报送教育部审批;
10、申报材料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学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有免试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免试申请表(本页面底部提供下载),按要求办好所有应办手续后,将报名表和所有材料一起送到我校体育与健康学院 李群老师收,免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
八、其他
若教育部和生源省份2015年相应政策有变化,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方案解释权属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电话:021—54345138,62233434。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监察电话:021—5434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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