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为合格、不合格,填写在《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上。
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论由所在中学填写。除普通高中之外的应届考生和所有往届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论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并须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填写在另设的《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上,作为高校录取考生的依据之一。
七、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及上报
1.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由县(市、区)招考办组织,根据人员和设备情况可将报名点设置在县(市、区)招考办或相应的中学。
2.考生报名须填写《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 各县(市、区)招考办或考生所在中学指导考生认真填写。
3.报名点负责集中录入《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上所有信息,并将录入的报名信息打印,考生本人校对无误后须签字确认。
4.县(市、区)招考办负责汇总报名数据,校验、审查考生报名资格,编排考生号(14位)。
5.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报名时给予相应的考生号,打印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和考生号的专业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参加专业考试。
6.县(市、区)招考办将报名数据库、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民考生数据库、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民考生数据库、双语生数据库、西藏、新疆班考生及插班生数据库上报市招考办,市招考办整理、校验准确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招考办。各数据库的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各数据库间的相同信息必须一致、不矛盾。
7.省招考办汇总报名数据,编排准考证号。
8.市招考办组织域内县(市、区)招考办,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考场对照单。
9.各市招考办使用密钥(清华同方USBKEY)通过“辽宁省普招数据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218.25.53.173)报送报名数据信息,同时报送本市中学代码库、行政区划库、报名点代码库。
八、报名费收缴
考生按有关规定缴纳高考报名费。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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