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生到确认点进行交费、照相、确认,并办理其他报名手续。
(1)确认点采集考生照片时,考生头像不能小于取像框的2/3,照片要清晰,能如实反映考生面部特征,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参照《摄像头拍照注意事项》实施。
(2)确认时,考生必须认真核对《确认表》,并签字认可。确认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在工作地点配备计算机,以供个别考生临时修改信息时使用。
(3)确认点在确认时要重点审核考生确认页面的信息,核实“考籍号(会考号)”、“往届考号”、“9月听力考号”、“身份证信息”等所对应的姓名和信息,并再度提醒考生各项信息真实、准确的重要性。
(4)确认时,考生还须填写《报考云南省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已附《确认表》中,考生在《确认表》上签字即视为签定了承诺书),考生如果违反承诺书,发生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作为考生诚信记录记入电子档案。
(5)确认点要告知考生,在确认完毕后,要再度登录“工作网”,仔细核对自己的有关报名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要及时向确认点报告,申请修改。同时,设有确认点的学校要定时开放计算机教室,以满足考生确认后的上网需求。
7.确保新课改密切相关的“考籍号(会考号)”、“往届年度”、“往届考号”等信息项填写正确。
(1)考生应准确填写“考籍号(会考号)”。
(2)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报名时要准确填写最后一次参加高考的“往届年度”、“往届考号”。
(3)2006年(含)以后没有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在报名时填写“自我评价”,不用填写“往届年度”、“往届考号”。同时,出具家长评价书面材料以及毕业学校或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提供的考生评语书面材料,由确认点录入。
(六)公示和答疑
1.考生报名和照顾分信息一旦确认完毕后,将自动公示在“工作网”上。对于公示内容,有确凿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考生可以通过网报系统“举报”功能进行举报,但禁止乱、误举报。各县(市、区)招考办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处理好举报问题,及时在“工作网”上做好回复工作。
2.考生可以通过网站咨询有关问题,各确认点要及时做好答疑工作。考生所提问题一旦回答后,这一问答将公布在“工作网”上,以方便其他考生浏览。因此,各确认点必须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严谨地回答问题。对于疑难问题,可通过县(市、区)招考办向上逐级反应,保证准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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