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程安排
11.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19日;
12. 材料寄送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20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13. 测试时间:2015年1月25日;
14. 测试地点:天津大学校内(不设外地考点)。
八、监督和约束机制
15. 天津大学保送生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保送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所有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必须经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相关网站公示合格,并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批准,方可被录取;
3)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4)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十、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072
联系电话:022—27405486 27401800(传真)
附件:招收保送生的专业目录
1.天津大学2015年接收保送生专业目录(理科生),未列在目录中的专业不接收保送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工程力学 |
工业设计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生物医学工程 * |
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不含天南大合办)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物联网工程 |
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通信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教育学 |
生物科学 * | 土木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 生物工程 * | 制药工程 * |
应用化学(工)*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药学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功能材料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应用物理学 * | 应用化学 * |
法学 | 英语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方向) | 工业工程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 | 财务管理 | 电子商务 |
物流工程 | 金融学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环境工程 * | 环境科学 * |
注:凡标注有“*”的专业表示不招收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要求考生视力(近视眼)不超过800度。
2.天津大学2015年接收保送生专业目录(文科生),未列在目录中的专业不接收保送生:
金融学 | 财务管理 | 工商管理 |
汉语言文学 | 法学 | 英语 |
教育学 |
3.天津大学2015年接收外语保送生专业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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